车祸令夫妻无法过性生活浙江首现“性权”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2:35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杭州电(方益波赖西法)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同时受理了罗某、沈某夫妻俩分别提起的民事诉讼,妻子沈某因交通肇事伤残起诉索赔150多万元,丈夫罗某因妻子沈某伤残失去夫妻性生活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因性生活权受侵害而索赔精神损失,在浙江尚无先例。 沈某诉称,2004年7月27日7时50分许,其被杭州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车违规撞倒和
罗某则诉称,其妻子沈某年仅33岁,正处人生最灿烂的时候,却遭此不幸,饱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精神折磨,他与年幼的儿子都非常痛苦。妻子的伤势造成无法履行夫妻性生活的义务,夫妻感情生活遭受巨大的打击与折磨。为此,诉请法院判令上述两被告赔偿原告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