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纪委公布12起典型违纪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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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2:5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 中学校长违规收费45.42万元,并将乱收费所得款藏于办公室暖气罩内,终被发现并被免除校长职务。昨天,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了12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件。 范书明,男,53岁,1999年7月任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校长。2004年8月14日至9月1日期间,该校使用非正式收据或不开票据,超标准收费共计40.9万元。初中招生及学生转学过程中,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使用非正式收据违规收取16人择校费4.52万元。
王宝明,男,43岁,2003年12月任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洗车场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机动车清洗公司经理。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洗车场管理处负责全市洗车场的管理、年审和收费工作。2003年3月,石家庄市政府明确取消了洗车站年审项目的审批收费。2003年底,王宝明擅自决定继续进行洗车场年审项目审批收费。2004年以来,洗车场管理处共收取276户年审费计1.385万元。洗车场管理处的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免去王宝明洗车场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机动车清洗公司经理职务。 其他公布案件: 桥东区庄窠村党支部书记霍惠敏伙同其妻王荣爱共同受贿案; 灵寿县水务局水保总站站长李绍敏等人挪用专项资金案; 栾城县畜牧局王占毅挪用专项资金案; 正定县三角村原村委会主任杨贵生挪用资金案; 辛集市旧城镇司法所所长郑占祥抢夺他人财产案; 赞皇县中医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张金良失职案; 无极县东后中学校长王文显失职案; 行唐县余底村村干部挥霍浪费案; 栾城县城郎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刚贪污,挥霍浪费案; 灵寿县石佛村党支部书记李吉连私自发包铁矿、贪污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