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进“名校班”需缴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3:19 重庆晨报

  大渡口区教委:强制收费违规,自愿缴纳允许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见习记者袁矗)孩子期末考试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按学校标准,下学期就可以进入“名校班”学习。这本是件喜事,可1000元的捐资助学费却成了一道门槛,让学生家长曾女士感到很为难。

  校方荩荩可以自愿缴纳

  昨日,重庆市长征学校学生家长反映,学校小学五年级将于9月份升六年级时成立一个“名校班”,并向进入该班学习的每位学生收取1000元的捐资助学费。

  据校长杨世文介绍,1000元的捐资助学费并非强制收取,而是学生家长自愿缴纳,用以提高“名校班”的硬件水平以及师资力量。学生在期末考试中各科成绩达到优或良,品行符合小学生行为规范,即有资格进入“名校班”学习。

  杨校长称,“名校班”计划录取36至40名学生,其中有大约30名左右学生已缴费。家长荩荩实为强制收取

  据五年级学生家长曾女士介绍,进入“名校班”除了对成绩有要求外,学校还要求每名学生必须缴纳1000元,“如果不缴纳1000元捐资助学费,即使成绩再好,也进不到‘名校班’。”

  曾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学校的《告五年级家长书》,记者看到这样一段文字:“凡在五年级上学期末语数双科统考成绩总平名列年级前50名的学生愿就读我校‘名校班’的,可在本月底前一次性缴纳6年级捐资助学费1000元整,该费用作为‘名校班’在6年级阶段的教育成本投入。”曾女士说,文件上并未说明该项费用为自愿缴纳。

  “告家长书上明明说名校班只收36人,可现在为什么学校要收40人?”曾女士对此也感到很费解,“学校理应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读书环境,1000元的捐资助学费不合理。”

  教委荩荩是否违规看性质

  大渡口区教委主任喻悦对此介绍,学校如果以办“名校班”的名义向学生强制收取任何费用都是违规的,但如果是学生自愿缴纳捐资助学费,《义务教育法》是允许的。

  记者在网上查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同时,大渡口区教委还表示,将对重庆市长征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