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大院成了“看守所”后续 副乡长被判非法拘禁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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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4:3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开封讯 6月23日,本报A9版以“乡政府大院成了‘看守所’”为题,报道了开封市尉氏县大桥乡副乡长黄龙海将一老太太关在乡政府大院14天的事情。7月7日,记者从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获悉,副乡长黄龙海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龙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因其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没有实施殴打、侮辱等恶劣行为,案发后又主动认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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