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县交警违法“创收”修别墅(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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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5:2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这个“鹤立鸡群”似的别墅群是靠违法滥发机动车证照的“创收”所得建造的。检察机关查明,在河北武强等8个县,交警部门为了“创收”,与驾照贩子相互勾结,滥发证照竟达11万余个之多!违法办证竟是“集体决定” 在武强县,很多人知道县交警大队“出事”了。在这个经济基础薄弱的小县城里,众所周知,交警大队是为数不多的“肥”单位,因为它有获得“外快”的途径。 检察机关查明,从2000年初开始,武强县交警大队勾结外地不法人员,采取降低收费标准等手段,违法跨区域为外地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非法获利近350万元。这笔非法所得,除分两次上缴衡水市交警支队133万元外,其余200多万元全部存入了本单位的“小金库”,用于账外开支。 武强县交警大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层干部对记者说,违法异地办证是在单位里的一次全体大会上决定的,没有人对此表示反对。随后,单位又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最终获得了通过。 几经辗转,记者看到了这份标明时间为2000年2月14日的会议记录。记录上不仅有包括原队长在内的10名干部摁下的手印,还留下了“一致同意办理外地牌证,大家共同承担责任”的“攻守协议”。如此“集资”10年利息买套别墅 违法“创收”的钱用在什么地方?武强县交警大队经过中层干部讨论,一致同意“用于征地办手续”。所谓“征地办手续”,指的就是建别墅。 记者实地调查看到,30套别墅每套约有近400平方米,包括一个停车房。别墅分上下两层,有大大小小10多个房间,楼顶还可以做“空中花园”。每套的造价为26万多元。 记者在武强县交警大队采访时,被采访对象大多解释为:盖别墅的钱是每户20万元集资的。在武强县公务员月平均工资不到1000元的背景下,这笔巨款从何而来? 记者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则是:在武强县交警大队决定建别墅前,向职工高息贷款,每户出资20万元,不仅能分到房子,每年还可得到近2万元的超额利息。简单算账就可明白,10年后,这套豪华别墅等于一分钱没花就成了自己的。事发时,县交警大队已经用违法办证所得支付给职工利息共44万元。违法办证批量制造“马路杀手” 与武强县交警大队违法办证如出一辙的,还有其他7个县的交警大队。河北省检察机关查明,这8个县交警大队个别人员与驾驶证照贩子相互勾结,滥发证照11万余个。 武强交警违法办证案已被提起公诉。一位经办此案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个别交警部门违法办证,使得社会上一些拼装、盗抢及质量不合格的车辆合法化,一些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拿到了驾驶证,这些车和人形成了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违法滥发证照制造出大批已经出现的和潜在的“马路杀手”。据检察机关不完全统计,使用8县违法牌照车辆发生的事故,已经使279人受伤,25人死亡。监管缺位导致“公权私化” 8县交警大队违法办证,无疑是典型的职权滥用,以公共权力谋求私利。而导致这种“公权私化”的原因,重要的一条是监管的缺位。事实上,交警大队每发一个牌号,都必须经过其上级交警部门这道关。武强县交警大队4年违法办理各种异地机动车牌照和驾驶证达2.8万多个,并将其违法所得的133万元上交衡水市交警支队,衡水市交警支队并没有过问这些钱的来路,这一事实足见监管制度形同虚设。 正因为监管的缺位,五花八门的各种“创收”方式便粉墨登场,甚至发展到荒唐可笑的地步:在武强县交警大队,上路拦车罚款是一种“肥差”,人人争着上。这是因为罚款“业绩”和个人收入挂钩,罚款越高,个人提成就越多,提成最多可达到罚款总数的10%以上。在人人踊跃的情况下,县交警大队不得不采取“轮流坐庄”的形式,连财务会计、办公室成员都有“平等”的机会“披挂上阵”,以致有被罚怕了的过路司机惆怅地说:“从北京到南京,这段路最难行。”(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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