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盒饭中毒企业要担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6:40 东方网-劳动报 | |||||||||
规范集体供餐文件有望出台 如因疏忽大意或故意“不作为”导致员工食物中毒的,企业法人代表或相关负责人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全面梳理盒饭供应准入机制,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将全部“出局” 提倡产业化,通过税收政策扶持,最大限度扩大生产1万盒以上的生产企业产能
本报讯(记者李蓓实习生王玉君)昨天,一则来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称,下周市政府有望出台一项针对集体供餐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格外引人注目的是首次为集体订餐单位上“紧箍咒”:如因疏忽大意或故意“不作为”导致员工食物中毒的,企业法人代表或相关负责人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据透露,对订餐方这一违法行为的惩罚将比照对供餐方惩处方式,即罚款。 上海后藤电子有限公司员工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阴影尚未散尽,又传来其他企业发生疑似中毒事件的消息。随着企业集体订餐现象的日益增多,谁来为集体订餐负责?(详见第3版)(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