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人才派遣服务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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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6:4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罗菁)上海人才派遣业出现首个服务质量标准。这是记者昨日从跨地区人力资源外包联盟获悉的。在依据《劳动法》的前提下,该标准首次对派遣服务反应速度作出规定,30天内需为员工办理商业保险,6小时内必须介入工伤处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派遣人才的权益。 根据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04年,上海目前从事相关人才派遣的机构
然而,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人才派遣业的法律。由于人才派遣涉及到经济法律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这种“三角关系”导致一些争议频频出现。 根据这个服务标准,联盟成员在收到《派遣员工上岗确认表》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所派遣的员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员工在办理各类保险的基本资料齐备的前提下,派遣公司保证在30天内为员工办理保险;员工社保办理出现问题,分包方必须在发现问题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并反馈给总包方和客户;员工发生工伤时,从接到消息到派出专人介入处理的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员工在正常离职时,分包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工手续办理。 有关人士指出,该标准对保障派遣员工劳动权益有一定帮助,但随着奥运会、世博会等一系列国际性活动的申办成功,上海必然会产生大量短期用人、专门用人、特殊用人的需求,上海人才派遣必须进行专项立法才能完全解决上述问题。(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