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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尊立达公司违规拆迁被制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9:03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志廷蒲利宏)昨天,银川市信访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华尊立达房地产公司正在强制拆迁一营业房。银川市信访局和公安部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这起违规强制拆迁事件。

  当记者赶到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467号对面的拆迁现场时,华尊立达房地产公司的十几名小伙子正在从一间营业房往出抬东西,门前的车上已经放了打印机、电脑、沙发等
物品,现场非常混乱。据房主白全介绍,房子建于1997年,是红花乡高台寺村八队分给他的宅基地,现在是宁夏彩之韵设计印刷有限公司的营业房。7月4日,他们和华尊立达房地产公司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当天早上,在协商未果和有关部门未下达强制拆迁通知书的情况下,华尊立达房地产公司的工人和车辆来到现场,他们用钢钎把该营业房的防盗门和内门撬开,把印刷设备往车上装,整个过程非常野蛮。随后记者要求对方提供有关部门批准强制拆迁的有关文件,结果只见到计委立项文件、规划部门批准规划的相关手续,但是并无允许其实施强制手续的手续。

  华尊立达公司拆迁负责人马女士给记者解释说,此处土地征用是通过政府立项审批的,准备建成丽景市场带,是银川市准建工程之一。拆迁工作从2003年开始已持续2年多,由于华尊立达公司与高台寺队农民就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而无法顺利进行。为开发此块土地,该公司已投入了4.5亿资金,承受了很大的市场风险。不过马女士也承认当天的拆迁工作有失误。

  银川市房管局拆迁办认为,合法的强制拆迁是在被拆迁人不合理的补偿要求无法达成,并经当地行政裁决部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通过拆迁人向法院或政府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拆迁,经其调查允许后才可适用。其中拆迁人(开发商)因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须有法院等执法人员在场配合,才可进行具体的强制拆迁工作。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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