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伤人小额赔付三日办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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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9:05 每日新报 | |||||||||
本市保险公司作出服务承诺王婷刘元祯 新报讯【记者王婷通讯员刘元祯】昨天,本市保险行业协会代表本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业务的各商业保险公司就投保、理赔、处理投诉等方面向社会作出承诺,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投保方面,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承诺在保险服务场所张贴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表供投保人参考;在投保单上对重要事项进行提示,重点是责任免除条款和索赔程序等,并取得投保人的签字认同,对投保人提出的条款内容及相关问题作出准确说明和解释。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承诺在收到客户完整的投保资料和足额的到账保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承保,并出具保单;对于7个工作日内不能承保的,及时通知客户。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接到保险合同10个工作日内送达给客户。 理赔方面,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承诺对初步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及时派保险工作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查勘和定损服务;在客户需要提供修车帮助时,向客户推荐社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维修单位供客户选择,不强迫,不指派;对事故真实、保险责任明确、索赔单证齐全有效且不涉及人伤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赔款在3个工作日内赔付。经营意外险、健康险的保险公司承诺理赔申请材料齐全后,经初审,对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对10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结果的理赔案件,保险公司将理赔进展情况通报客户。 处理投诉方面,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承诺对电话投诉的,及时了解情况,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解答和回复;对上门投诉的,由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接待,帮助客户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书面投诉的,立即转至相关部门尽快处理,于3日内给予答复。经营意外险、健康险的保险公司承诺积极受理客户投诉,对于客户的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进展情况通报客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