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小偷还是“打动”小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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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9:55 半岛都市报 | |||||||||
看惯了“悬赏捉拿小偷”的告示,突然看到一个“悬赏酬谢小偷”的启事,确实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都市快报》报道,由于丢失的包内有5000元人民币和2000美金以及护照、奔驰车钥匙等物,失主悬赏希望窃贼留钱还物。“我相信小偷也遵守道德,盼望将对你没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归还原主。”7月6日上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鹅湖小区旁出现这么一张奇怪的“寻物启事”。失主赵先生在启事中明确注明,若有人发现上述物品或知道有关线索,或者是窃贼委托他人还包,都将给予不低于10000元的酬谢。
赵先生迫切想要找回丢失物品的焦急心理是不难想象的;在万般无奈之下,向小偷展开“道德攻势”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在道德说教之余开出的这张“悬赏酬单”却是极为不妥。 如果说泛泛而谈的道德说教只能是让小偷感觉到不痛不痒的话,“重金悬赏”则让他们窥觑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护照、奔驰车钥匙,这些东西对于小偷来说确实毫无用途,但如果小偷因此而用这些物品换取来赏金,他们是不是会重新认识这些毫无用途的东西呢?下次盗窃得手之后,他们是不是会以类似的物品作为要挟,来对失主进行敲诈、勒索呢?这样的一种行为与“为虎作伥”又有什么区别! 现实中,正义与邪恶之间的博弈时刻都在进行,这种对抗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毫无原则的退避忍让只能会使那些不法分子更加肆无忌惮,进而使更多的人深受其害。电影《天下无贼》里“盗亦有道”的故事让人感动,但遗憾的是电影里的场景距离我们的实际生活终究还很遥远。天下不仅有贼,而且还多非“有道”。对于那些为害一方的小偷来说,用道德来“打动”他们远远不及用法律来打击他们要有力得多,也有效得多。 赵志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