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110万元 公司被罚17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36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为保留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让他人为公司虚开6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又为他人虚开5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7月8日,记者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获悉,该院作出终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贵阳威诚贸易有限公司罚金177000元,判处该公司法人邓威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6岁的邓威是原贵阳威诚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经理。2000年
2003年9月,邓威因公司经营额不够担心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遂找到贵阳红光不锈钢公司经理何成刚(另案处理),要求何为其虚开3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何便伪造供货方的增值税发票为威诚公司虚开了6份价税合计人民币60万元,税款人民币87485.21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应付税务检查,威诚公司业务员伪造银行汇票1张,并于同年10月份将上述税款87485.21元申报抵扣。 邓威又在何成刚的要求下,安排公司会计以公司名义为遵义铁合金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等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价税合计人民币509977.95元,税款人民币74099.36元,并申报抵扣。 案发后,贵阳威诚贸易有限公司补交税款及罚款共计211974.94元。 法院认为,贵阳威诚贸易有限公司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邓威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决定并实施了上述行为,遂终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贵阳威诚贸易有限公司罚金177000元;判处邓威有期徒刑3年。 作者:赵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