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酸奶“早产”3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46 新闻晨报 | |||||||||
乳业同行表示:行业惯例最多提前标注两天 许皓 晨报讯据成都日报报道,河北三鹿出现“早产奶”的消息昨日在业界传开。三鹿集团公关传媒部负责人昨日称,这些牛奶质量没有问题,日期提前标注是合乎有关规定的。成都
据了解,这批“早产奶”在天津批发点内被发现,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7月5日在“三鹿酸牛奶”批发点内一举查获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这些“三鹿原味酸牛奶”的生产日期赫然标注为2005年7月6日。据悉,执法人员在司机提供的发货凭证上确定这批酸牛奶是在本月4日发出的。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河北三鹿集团总部公关传媒部,该部门负责人崔彦锋对记者说,国家有相关规定,酸奶的检测等待日期是72小时(也就是说可以提前3天标注生产日期),三鹿酸奶质量没有问题,也没有违规,不属于早产。 但三鹿方面的解释遭到了成都乳业同行的质疑。华西牛奶销售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酸奶一般都在头天生产,第二天送到订户手中,但订户见到时的日期都是当天。 四川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有关部门在2003年出台过相关的规定,一般鲜奶的日期可以标注成“D+1”(提前一天),酸奶允许标注D+2,但前提是上市流通的日期最早也要与标注日期相同。他说,三鹿如此大批量在批发点而不是厂内发现提前“日期标注”的酸牛奶,已经违规了,属于“超期打码”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