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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调整上网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郑广辉实习生张敏)昨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本月起适当提高陕西电网电力价格,各类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97分钱,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中小化肥企业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工业相关行业用电价格做适当调整。

  调价后,企业自备电厂其上网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48分钱,其余自备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118元;小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提高为每千瓦时0.27元(含
新投产水电机组),其余的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提高0.54分钱。省地方电力公司所属县小水电网内消化电量按0.27元/千瓦时执行。

  同时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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