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申请每度涨1.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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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57 东南快报 | |||||||||
据福建电视台消息昨日上午,我省电网直供区及部分县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简易听证会在福州举行。省电力、部分县区居民代表、专家等出席了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福建省电力公司申请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现行价格为: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及以下的部分按每千瓦时0.43元执行;月用电量在151-400千瓦时的部分按每千瓦时0.44元执行;月用电量在401千瓦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千瓦时0.50元执行;合表用户按每千瓦
据了解,本次我省电网直供区及部分县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还将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经省政府同意,再报国家发改委批准,于今年的8月份开始实行。(来源:福建电视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