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环境违法行政责任追究案件移送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2:39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7月9日电记者安洋报道:近日,山西省环保局与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布了《山西省环境违法行政责任追究案件移送制度》。标志着山西省的环境违法行政责任追究案件的移送将走向制度化。 该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时,认为应当依法追究涉案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