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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明确消防用水1.30元/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2:53 今日扬州

  今日扬州网消息:(通讯员 彭永强记者仲冬兰)记者昨获悉,物价部门经研究现明确,凡市区国有土地上的公共、公益性环卫、绿化用水和消防用水,一律按每吨1.30元的价格执行。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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