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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付款算消费者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3:42 海峡网-厦门晚报

  美容手术出问题,美容机构坚持让顾客买单

  本报讯 (记者 陈进容 实习生占昭昭)近日,辛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她6月24日在某美容机构嘉禾店做了眼部的“金丝植入”手术。术后,她的眼睛淤肿十来天,直到现在,仍然感觉眼部不适。

  辛女士介绍,当时出于安全考虑,她要求与该美容机构签订协议书。手术当晚,该美容机构以太迟为由,承诺改天一定跟她签协议。

  然而,术后辛女士却产生了严重的不适,眼角出现了1厘米长的血带,双眼淤肿十多天。她为此向该美容机构质询,并再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遭到该机构拒绝。辛女士认为,该美容机构夸大了“金丝植入”手术的效果,并在术后产生了副作用,而事先并没有和她言明。作为一个消费者,她没有得到应有的知情权。而且对于签订协议一事,该机构出尔反尔,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于辛女士的手术问题,嘉禾店店长刘女士给出的解释是:“金丝植入”手术不会有副作用。他们当天还是请了专家为辛女士做的。

  刘女士说,当初并没有说要签订协议。他们只是同意出具发票,作为做过这项手术的证明。辛女士并没有为这笔手术付费,因此,辛女士也不能算是消费者。

  该机构要求辛女士为这笔费用买单,而辛女士则一直坚持签订协议后再买单,双方争执不下。

  据中山医院美容整形专家修博士介绍,“金丝植入”手术是近几年被炒作起来的,在医学界是不被认可的。在眼部植入异物,就目前的医学界来说,还找不到科学依据。所以,正规的医疗机构是不采用这种手术的。

  他还指出,作为美容机构,没有权利为顾客做这种“植入”式的医学美容。

  据了解,眼部的“金丝植入”手术是利用纳米技术,通过在眼部打麻醉针,再用腰穿针将“金丝”送入眼睑。手术费用高达1.5万元。据说这种手术能够改善眼部皮肤,缓解黑眼圈和眼袋。但是,具体效果如何,各方莫衷一是。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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