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10月必须网上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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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6:4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中山)昨天,首都之窗网站发布的《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显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政府机关有义务将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该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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