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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展知识产权法规全民教育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7: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李薇薇)“商标法中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20年吧?”“没那么长,应该是10年。”……9日上午一大早,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贺大妈和她的老姐妹们,就来到当代商城门前广场,参加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中的有奖竞猜活动。这只是我国从4日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的一个小小场景。目前,我国各地都广泛开展了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各大中城市通过现场解答、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挂图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上,还都开辟了专栏或专版,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及实施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计算机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典型案例进行了重点宣传,使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镇。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介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全国整规办这次联合举办“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是为了配合从2004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据了解,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一步还将通过继续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作为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内容、“五五”普法内容等办法,进一步促进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向群众赠送知识产权法律书籍,律师现场解答人们的各种疑问………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自发走向“增强法治观念,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横幅前,郑重地签下自己的承诺。(完)(责任编辑: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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