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税票案已追回税款3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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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1:12 新京报 | |||||||||
案件涉及27省市区,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督办 本报讯(记者张剑锋通讯员刘颖)针对一宗涉及27个省市区、案值超亿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大兴检察院急发248份检察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督办,昨日,大兴检方宣布已收到各地回函68份,追回税款近300万元。
据大兴检察院此前披露,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8月,嫌疑人焦某伙同周某等4人,用伪造的身份证等证件先后注册了5家有限公司,以此为手段向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为他人虚开发票964张,虚开的购货单位遍布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总金额9100多万元,总税额1100多万元,价税合计1亿多元。 今年1月20日,嫌疑人焦某、周某等4人被批捕。因该案覆盖面广,大兴检察院于今年3月中旬,向涉案单位所在的171家国税局发送检察建议书248份,并分别注明虚开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以及每张虚开发票号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