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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录像不全 新人索赔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8:1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晓 刘力)婚礼当天的录像制作成DVD后,其画面只有原过程的一小部分。新人及其亲友到婚纱店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在与该店经理口头协商好赔偿价格后,不料经理以写协议的名义离开数小时,回来后又推翻之前的承诺。双方至今仍未达成和解。

  新人:损失没法衡量

  6月19日,相恋9年的新人周先生和宁小姐终于走上了红地毯,为了记住人生中这神圣庄严的一天,小两口委托重庆金夫人婚纱影楼的子公司台北萝亚对婚礼仪式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刻录成DVD光碟的形式。

  7月8日下午4:30,新郎周先生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台北萝亚领取光碟。但周先生发现,光碟内容大部分是用婚礼当天的照片做成的FLASH,而婚礼进行过程的录像内容残缺不全。周先生称,除了有部分证婚和新人敬酒等约20分钟的镜头,其他如新娘化妆、迎亲、走红地毯等内容全部没有记录。整张光碟时长也不到该店承诺的50多分钟。

  这对新人,特别是宁小姐显得非常失望:“我们筹备这个婚礼近一年,想不到在最重要的环节上出了这种事。我们大部分亲友都远在外地甚至国外,不能亲自到场,还盼着看婚礼录像,这种损失怎么用钱衡量?!”

  婚庆店:我们有赔偿的诚意

  事情发生之后,台北萝亚的工作人员表示了歉意,并称愿意赔偿。但在赔偿的数额上双方产生了不同意见。

  开始店方提出,按协议上的录像费用的三倍赔偿,即699元的3倍2097元;新人及其亲友对此非常不满,认为失误对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失无法弥补,应赔偿20万元。在经过多次和长时间的磋商后,台北萝亚的刘经理在昨天凌晨1点多,口头答应给新人尽量补拍镜头、5000多元的婚庆费用全额退款、并给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等一系列赔偿,随后就称去写协议离开店内,一直到早上10点左右才返回。返回后刘的说法有了改变,只答应总共赔偿1万元。等了一夜的新人及其家属火冒三丈,停留在店内不肯离去。

  对此,刘对记者称,当时因为时间太晚,对方人多势众,她一个女子感到无法招架才做出这样的无奈之举。其实她没有做出这么高额赔偿的权限,因此离开店内向总店负责人请示。而新人则表示,店方处理问题的态度非常不诚恳,让他们十分生气。直到昨天下午4点多,新人方已在店内逗留24小时。双方虽各有让步,但仍未达成一致。

  律师:精神损失赔偿限额为10万

  重庆市智圆律师事务所的葛律师称,目前我市对精神赔偿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对精神损失衡量包括对当事人造成的身体、财力、心理伤害等共同因素。结婚是人生非常神圣的一天,所有记忆没有办法用实物找回,所造成的遗憾非常大,但不足以达到赔偿的最高额度,赔几千块钱草草了事也不太妥当,建议双方最好是协商一个恰当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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