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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妇将受专案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8:38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7月9日讯(记者 高俊峰)2004年城市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上升,五成以上死亡孕产妇死于高危妊娠。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从本月起,医疗机构要对筛查中发现的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按照其高危妊娠程度相应施以监护。

  卫生厅基妇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04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26.27/10万,其中城市为19.76/10万,农村为34.31/10万,农村明显高于城市。与2003年相比,全省农村孕产妇死
亡率稍有下降,但城市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上升。50%以上死亡孕产妇有妊娠合并症,并且50%以上死亡孕产妇属于高危妊娠。

  为实现201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比2000年下降20%的目标,卫生厅7月1日制定出台《山东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行动方案(2005-2010年)》,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根据该方案,医疗机构需要对高危孕妇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定期检查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

  此外,方案要求城市和县要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孕产妇和儿童抢救中心,各县(市、区)要确定具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急救中心的任务,建立转诊和完善急救“绿色通道”,组织由妇产科、内科、儿科、麻醉和化验医(技)师组成的急救队伍,为抢救孕产妇和儿童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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