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N今日视点)辽宁新规治理超限车首日目击(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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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22:52 东北新闻网 | |||||||||||||||||
据开原固定监测站负责人宁为国介绍,一上午他们从168辆货车中拎出了6台“超肥”车。虽然它们需要瘦身的重量各有不同,但是按照新的处罚标准,每辆车都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一位受罚的司机说,处罚比原来的要“狠”。据他自己估算,这点超出重量放在过去顶多一两千元。 一辆超载的黑龙江6轴托板车,运送的是“不可解体”的电厂设备,无法卸载超重部分。工作人员作了现场解答,指出司机需要办理免费的“车辆超限运输通行证”,经过重量、几何体积等测算合格后方可上路。 一位受到处罚的司机说,希望不要给任何车辆超限超载的机会,更不要在管理上“松了紧、紧了松”。 今后,公路管理部门对检测出的超限车辆,除责令其自行卸载外,还将按如下标准处罚:超限比例在30%以内的,对单车处以每次5000元的罚款;超限比例在30-50%的罚款1万元;超限比例在50-100%的罚款2万元;超限比例超过100%的罚款3万元。而此前,对超限车辆的罚款一般为1000-3000元。(马哲)[编辑: 侯志强](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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