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违法建房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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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1: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昨日,省城公路部门就合肥市巨龙起重机总厂在公路控制红线区域内违章建房,向肥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悉,这是省城公路部门今年以来首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章建房案件。 去年12月19日,合肥市巨龙起重机总厂在331省道西(葛)大(蜀山)肥东县双桥路段东200米处路北公路路缘石外8米处,修建二层近16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楼房。当时正在巡查
今年4月11日,合肥市公路局根据巨龙起重机总厂擅自在公路控制红线内建房的行为,对其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责成合肥巨龙起重机总厂于2005年6月底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告知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合肥市巨龙起重机总厂在法定期限内并未提出行政复议,也没有履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 据此,合肥市公路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向肥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已进入法庭调查程序。 (万志军 袁余高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