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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破产敛财百余万 两名会计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1: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淮北电身为财务科长,本职工作是为单位理好财,用好钱。然而淮北矿业集团沈庄矿原财务科的两名科长付某、魏某,却趁煤矿破产之机,大肆敛财百万余元,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提起公诉。近日此案在淮北市杜集区法院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沈庄煤矿财务科科长付某(女,55岁已退休)和副科长魏某(男,50
岁),于2002年9月至2003年3月,利用沈庄煤矿政策性破产之机,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从该矿账户中支取公款约38万元,其中20万元存入魏某个人存折,余下18万元存入付某个人存折银行卡。1998年7月,财务科长付某又单独将该矿在外存储的100万公款占为己有。该煤矿2002年政策性破产,2003年4月4日,付某、魏某及主管会计钱某将沈庄矿小金库账本及相关凭证销毁。

  公诉机关认为,付某、魏某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公款约38万;付某单独侵吞公款100万;二人构成贪污罪。付某、魏某又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二人应当数罪并罚。

  法院审理查明,付某、魏某曾因贪污罪,于2004年5月31日被淮北市杜集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故法院将依法撤销缓刑,与上述罪刑合并进行处罚。案件未当庭作出宣判。

  (杨红梅 王俊永 记者 石 放)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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