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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硬币疑为丧家抛 此举已触犯相关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2:54 重庆晨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常宇)数百枚无主硬币9日现身石门大桥上(本报10日曾作报道),昨日,本报966966热线寻找硬币来源引起市民极大关注。下午,石门大桥市政监察队员曹先生致电记者,称桥上洒落的硬币极可能是丧家当作“冥币”故意抛洒。

  丧家迷信硬币当冥币

  “以我的经验,多半是丧家洒的(硬币)!”曹先生称自己在石门大桥工作多年,每天都看见有丧家的送葬车队通过该桥。奇怪的是当有些送葬车队一驶上大桥后,不洒纸钱,却沿桥面抛洒“分分钱”。曹先生证实,像本报报道中一次抛洒数百枚硬币的丧家很少。

  “别看是分分钱,多了就值钱!”曹称,一清洁工早晨打扫大桥时,曾扫得半撮箕硬币,最后一算还有20多元。

  记者电话采访了石桥铺殡仪馆一与丧家打交道的师傅,他也证实了曹先生的说法,称现在的丧家“升级换代”,殡仪馆里也经常可以看到洒落的硬币。至于丧家为何选择将硬币洒在桥上,这位师傅称可能是丧家迷信阴间过桥一说,所以抛洒硬币作“买路钱”。

  丧家如此迷信已触犯法律

  昨日,记者相继拨通市工商银行95588热线和市建设银行95533热线,银行工作人员均肯定答复称,记者当天拾得的壹分等面额的硬币,目前还可以在市面上流通,而且可以到银行柜台兑换成纸币。像这样将法定流通的硬币当作纸钱抛洒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

  对于丧家使用的小额硬币来源,银行工作人员称因小面额硬币流通极少,各银行几乎已取消了纸币兑换壹分等小额硬币的业务。据其分析,丧家使用硬币可能是其家属积攒所得。

  “硬币怎么可当作纸钱!”重庆鼎凌律师事物所的王刚律师认为,丧家已经触犯了国家相关保护人民币的法律,已对人民币构成了侮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闻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相关法律解释也表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包括:为祭奠死者而烧毁、为赌气比阔而撕毁、以营利为目的将人民币加工成工艺品出售、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涂抹广告等。《中国人民银行法》也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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