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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缴个税不是新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3:37 山西晚报

  国家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实施后,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但一些人对房地产涉及的税收政策还不完全了解,对个人二手房交易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政策也众说纷纭。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10日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拟开征一些新税种”的说法不正确

  问:目前房地产业主要涉及到哪些税种?这些税种中与个人转让房地产有关的政策规定有哪些?答:根据国家税法和政策规定,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征税涉及的税种包括契税、营业税(附加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今年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从税收政策上讲,有所调整的主要是房地产业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其他税收政策没有变化。近来,一些媒体报道了个别地方对个人转让房地产拟开征一些新税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早有明文规定

  问:最近一段时期,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众说纷纭,请问,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答: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是这次国家稳定住房价格的一项税收新政策,而是早有明文规定,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在征收的。首先,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问: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答:主要有两种情况可享受优惠政策: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问:为什么有许多人误认为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一项新政策?答: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以前个人二手房交易不活跃,交易量不大,社会关注度不强;二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对这项政策的执行不到位;三是今年6月以来,一些地方重申了这项政策,加强了税收征管,给一些人造成了为配合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新开征个人所得税的错觉。据新华社7月10日电(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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