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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委出台亲民便民硬性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3:51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方永利见习记者李全宏)“与群众打交道,你觉得最应该做到的是什么?”“一要提高工作效率,能一次办成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二要讲诚信,不推诿,不扯皮。”“对,窗口单位必须有这样的服务理念。凡是说到的就要做到,凡是承诺的就要办到。”这是6月21日晋城市委书记李雁红暗访“窗口”单位时,与市工商局企业科服务台一位工作人员的对话。当旁边的一位中年男子得知刚才说话的是市委书记时感慨地说:“市领导到基层,没有车队,没有前呼后拥,还是头一次。”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晋城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议,制定完善了5条亲民、便民、利民的规定,带头改进作风。

  这5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轮流接待上访群众的制度。对接待日内能解决的上访案件,能解决的当下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批转有关部门,并跟踪督办。二是市委常委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三是带头精文简会,减少应酬。精简、压缩领导同志的活动报道,多宣传集体,少宣传个人;多宣传群众,少宣传领导。上级来人和外宾到我市活动,实行对等、对口接待,严格标准,不搞多人陪宴。四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搞没有实际意义的劳民伤财的检查、达标、评比、颁奖等活动。五是市委常委在对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决策时,事前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通过网上调查、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方式方法审慎决策。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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