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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罚款5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4:2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实习记者龚莹摄影雷湘琥)近日,有很多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火车北站出现大量类似“摩的”的私人营运电动自行车。昨(10)日下午3时,记者在火车北站公交中心站看到,每当有公交车到站,就会有数辆电动自行车蜂拥而上,询问乘客是否需要坐车。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里,共有十多辆营运电动自行车从公交中心站门口经过。

  据成都市站前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营运性电动自
行车载人,将被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营运性电动自行车取证相当困难,处理起来相当棘手。站前公安分局交警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不准载人,用作营运性质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法的,如果市民在乘坐过程中发生意外,其利益将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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