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水”可致死 别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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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6: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发现某种处方药成都药店可轻松买到 近日,北京媒体报道称,一些年轻人将某种含可卡因因的止咳糖浆和可乐混和喝下,能产生强烈的快感和幻觉,同时服用后尿检呈阳性,如同吃了“摇头丸”。昨日,记者在成都药店暗访发现,可以轻松买到这种处方药。
昨日记者在春熙路附近逛了四五家药店,都没有发现有该药出售,一导购员告诉记者,这种药属于处方药,要到大药房才有卖。随后记者来到蜀都大道上的某大药房,在处方药专柜,记者没有出具任何处方,只花了21元钱就拿到所要的药品。不过营业员告诉记者:“这种药有副作用,要少吃一点。”并推荐记者买其他的药代替。 川大华西医院的药剂师胡闻告诉记者,这种止咳糖浆属于处方药品,该药成分中的可卡因因和麻黄碱都是受管制的精神性药品成分,属于控制使用类药品。可卡因因具有镇痛作用,属麻醉药品,而麻黄碱具有兴奋作用,是一种精神药品,最大剂量不能超过60mg/次。而这种止咳糖浆每1ml含有1mg的可卡因因成分,一瓶120ml的药品相当于4粒可卡因因药片,一般医生不会开出超过3粒的剂量;“如果一次性大量服用这种‘摇头水’,可卡因因剂量超过800mg极可能会导致死亡。” 据介绍,可卡因因和麻黄碱与安定药片或可乐一起服用,能起到令中枢神经短期兴奋的效果。虽然只是轻度的精神依赖,但根据人体的兴奋抑制的机制原理,服药者兴奋过后必然会陷入低迷状态,同时,麻黄碱的耐受性很强,长时间服用必须加大效果才有效。可卡因因是吗啡的衍生物,成瘾性虽不像吗啡那么强,但久服也会上瘾。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冯主任称,买处方药要有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药房随便卖处方药属违规。记者黄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