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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实行初访责任倒查制 群众上访必须给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6: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秦璇实习生李京强、周振报道:群众为何不服判决频频上访?原办案、接访单位和人员首先应该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有责任。昨悉,湖北省各级政法部门将对涉法涉诉上访实行初访责任倒查制度。

  涉法涉诉上访,主要是指对各类执法纠纷、不服法院判决等进行上访。省政法委要求,要对此类初次上访案件,特别是越级上访案件,查明从接访到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倒查主要内容包括:接访时是否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是否存在态度粗暴、推诿、敷衍、拖延等不负责任的行为;承办单位是否认真办理,对上访人的不合理要求是否进行了耐心解释、教育,对合理要求是否及时解决;确属原办案中存在处理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要对原办案部门和人员严查。

  倒查限期一个月,并严格追责:属接访失职的,责令接访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和责任人将受行政处分;属办案原因者,将根据办案过错大小和错案责任追究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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