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养狗者素质面临考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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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8: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7月10日讯(记者姜淑芹)今年3月1日后,《青岛市限制养犬办法》废止,《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新规定给市民养狗消除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创造了相对宽松的养狗环境,但是由于一些养狗者的素质经不住考验,狗扰民的旧烦恼仍难解除。 进入夏季以来,晚饭后走出家门乘凉的市民多了起来,这个时候也是养狗者出门遛狗的高峰时段,人、狗之间因为各种冲突引发的纠纷格外突出。青岛市某医院上月有个周末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青岛市规定养狗人带狗出门要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时清理狗粪,但很多养狗人并不遵守这些规定。市民曲老先生告诉记者,前两天他领着两岁的小孙子在公园玩耍时,突然有两只比小孩子还高半头的大狗从身边猛然蹿过,孩子吓得哇哇大哭,曲先生非常气愤,质问跟在狗后面的年轻人:“这么大的狗出来为什么不拴链子,吓着孩子怎么办?”年轻人不仅毫无歉意,还回了一句:“倒霉!” 青岛市南区法院的姜法官认为,养狗是个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能以侵犯别人的各种人身权利为代价,青岛市新的养犬办法本身既保证了养狗者的自由,也对这种自由进行了约束以保障其他人的权利,但法规的实施需要市民有良好的素质来配合才能不走样。另外法律法规毕竟是粗线条的,无法规范所有的具体行为,一些行为要靠道德来约束。要营造人、狗和谐相处的环境,必须提高养狗者自身的素质。这个时候应该发挥民间力量,通过制定文明养狗自律公约,提高养狗者的自觉性和文明意识,成立一些自治组织,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