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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维修成了头疼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8:1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7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泉城路的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第三次维修自己购买不久的手机。一个多小时后,维修人员答复说,手机的确有质量问题。记者要求维修中心给出一个质量检测报告,却被对方十分坚决地拒绝。通过三次维修手机记者发现,目前手机维修中的“霸王条款”较多,暗箱操作现象也非常突出,看似简单的手机维修还真是件让人头疼的事。

  4月10日,记者在位于济南经十路的国美电器公司购买了一部诺基亚1100新款手机,优惠价为555元。谁知用了仅仅十几天,就出现了打不出去、不送话、自动挂机等问题。记者只好到国美电器公司询问如何解决。一位女士说:“按照公司的规定,手机有问题必须先找生产厂家维修。经维修不能使用,厂家出了质量有问题的证明后,我们才能考虑给你换机。”

  5月31日,记者来到位于泉城路的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对手机进行维修。过了一个多小时,维修人员将手机返还给记者,解释说软件有问题,这次进行了软件维护。记者试了一下,果然修好了,于是很高兴地离去。谁知道过了两天手机的老毛病又犯了。6月5日,记者只得再次到客户服务中心维修。这次,维修人员检测后说,手机主板有问题,这次更换了主板,以后放心使用就可以了。

  第二次维修后,手机好用了十几天又重新“犯病”。7月4日,记者第三次来到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要求给出个质量不合格的证明。但维修人员说,手机必须经过3次维修,仍无法使用才能换。无奈,记者只好等待第三次维修的结果。经过第三次检测后,维修人员说:手机的确有质量问题,如果去换机器可以给开个证明,但无法开具质量检测报告。

  买了个新手机,不到3个月维修了3次,问题却没有解决。经咨询,一位律师认为,商家把责任推给厂家,分明不负责任,是一种违约行为;厂家坚持必须维修3次才能更换手机,也是于法无据。这些都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再者,每次维修都不给顾客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最后确定有质量问题也没有给予明确的解释,属于典型的暗箱操作,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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