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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方案》出台确保灾民年底住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8:47 桂龙新闻网

  7月8日,自治区民政厅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下发《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在今年年底以前,确保灾区每户倒房户至少建成一间3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并使灾民全部入住新房,安全过冬。

  这次灾后重建的帮扶对象为:五保户;因灾倒塌或受损严重无法居住、无自救能力的特困户及残疾人家庭;因灾倒塌或受损严重无法居住、有部分自救能力的一般困难户以及一般家户。

  方案对选址作了特别规定: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建设、国土部门,搞好重新选址和规划。重新规划要求因地制宜,适宜集中建房的尽量集中建设灾民新村;对不宜集中建设的分散倒房户,尊重倒房户的意见,就地选择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重建;以集中建房为重点,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选址,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重新规划不能再建泥土房;五保户的建房要与兴建五保村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五保村;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房,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减轻灾民负担。

  方案还定出了自治区的帮扶补助标准,根据各地的灾情、倒房的数量和财力等实际,对无家可归的倒房户实数每户平均2000元至2500元予以补助。具体标准为:特困户(含五保户和无自救能力的残疾人家庭)每户原则上补助5000元;一般困难户原则上补助2000元;一般农户原则上补助800元。

  方案还确定了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帮扶责任,在自治区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投入资金予以配套,配套的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能低于自治区的扶持数额。此外,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通过贴息的办法,帮助倒房户向银行贷款建房。同时要求所有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户克服等待和依赖的思想,通过生产自救、向亲友借钱、向银行贷款等办法,积极主动筹措部分建房资金,尽快动工兴建住房。

  来源:

  南国早报 责编:黄珊 作者:唐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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