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位该不该签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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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近日,《维权周刊》接到读者反映,诉说诸如交通协管员等一些公益岗位,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上“三险”等问题。 为了了解真实情况,记者在北京做了调查。 据悉,由于北京全市交通民警仅有6000余人,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于是从1998年起北
7月1日下午四点多,烈日把北京的马路烤得热气腾腾。 位于北京北二环的一个十字路口,一位脸被烈日晒得通红的女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自己在原单位是待岗,“三险”由原单位给上。当记者问及当交通协管员是否和聘用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时,她回答:“目前没签,只是在交通支队开会时听说以后要签。”当记者问及做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由哪儿发时,她回答:“上边发的。” 7月4日下午四点多,北京连续高温。 邻近北三环的一十字路口,记者询问一名已干了一年的男交通协管员,聘用单位是否签合同、上“三险”时,该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不知道”。 记者连日在北京街头询问数名协管员,结果也表明确实存在没签合同事实。 记者随后以交通协管员的身份咨询北京某区交通支队宣传科,该宣传科的工作人员讲是要签劳动合同,但当记者问现在的协管员是否都签了时,对方回答“不好说”。当问是否给上保险时,对方同样回答“不好说”。 7月7日,北京市交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北京从1998年起就有交通协管员,但以前不都归属交管部门管理,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公司聘用的,从今年起刚归交管部门管理。由于刚接手过来,情况复杂,现在正在着手做这项工作。 记者了解到,公益性岗位包括一些治安协防员、交通协管员、治安协警员、城管协勤员等,现在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公益性岗位。 目前,有些城市就明确规定就业困难群体参加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也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有些地方规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也要签劳动合同。但各地执行情况并不让人乐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