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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决定 芦花镇更名为镇北堡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09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从宁夏第60次政府常务会议获悉,自治区政府决定,将芦花镇更名为镇北堡镇。

  据了解,银川市芦花镇是2003年9月全区撤乡并镇时由西夏区原芦花乡和镇北堡镇合并成立的,现镇政府驻镇北堡。芦花乡的前身是1960年创建的芦花人民公社,其专名“芦花”来源于该乡境内的始建于明代嘉庆十二年(1533年)的芦花桥墩(烽火台),后演化为芦花
台,现境内有芦花村和芦花台自然村;镇北堡镇的专名来源于该镇境内的始建于明代弘治十三年(1500年)的宁夏右屯所领18屯堡之一,1985年被银川市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镇北堡。

  在银川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西夏区的王万春和刘振文等代表一致认为,芦花台和镇北堡虽然都有一定的历史古地名,但相对来讲,镇北堡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比“芦花台”更悠久;以此为基础建成的华夏西部影视城驰名中外,加之“镇北堡”地处宁夏西线黄金旅游线路的腹地,地域辽阔,交通便捷,发展空间较大,投资环境很具吸引力(现有各类企业40余家,投资达两亿多元),尤其是宁夏华西扶贫开发区被国家农业部列为东西合作示范区,又是国家科协评选的全国科普示范地,2002年镇北堡镇(撤乡并镇前)就被银川市确定为重点建设的十大卫星城镇之一。此外,芦花镇的镇政府驻镇北堡,不符合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宁夏民政厅同意将芦花镇更名为镇北堡镇,并得到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杨娟王昊)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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