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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接待上级领导的消费标准”为何难以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今年以来,作为源头反腐、制度反腐以及行政成本控制的探索和尝试,湖南各地的公务消费改革备受公众舆论的关注。

  然而,对“接待上级领导的消费标准”如何确定和把握,却始终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困扰着正处于改革中的相关部门,因而有人断言它“关系到这场改革的成败”。

  应该说,这种看法不无道理。此前有媒体报道说,衡阳县不久前接待一位省级领导时,上的是当地出产的一种低档酒,并且“没有点海鲜”,预计县里“四大家”的接待费用“全年150万元包干的目标能够实现”。

  那么,除省级领导之外,还有谁是上级、又有多少上级需要接待呢?以湖南一省而言,省直部门负责人便是各地必须例行接待的上级领导,市州及其部门负责人又是各县的上级领导,更不用说乡镇需要面临多少接待压力了。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衡阳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若以其年包干接待费用为标准,我们便可以推算出,全省122个县(市、区)即使都进行了公务消费改革,每年接待上级的财政资金至少仍将达到18300万元。如果再加上全省14个市州和2300多个乡镇接待上级的费用,数目一定更为可观。

  算这么一笔细账,我们并不是要排斥所有的公务接待活动。相反地,公务接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还必然会越来越多,公务消费作为必要的行政成本,是一种合乎情理也应当进入财政资金预算的开支。

  问题是,一些地方在核算接待费用成本时对下不对上,在涉及如何接待好上级领导时,态度往往立刻变得游移不定起来。有媒体报道,以公车改革轰动全国的资兴市始终无法“回避‘潜规则’”,“对于接待上级,并没有规定接待费标准,前提是不能影响领导对资兴的看法”。

  在处理接待上级的问题上,与资兴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湘潭县。这个县最近出台的一份文件,除了规定“四大家”接待费用指标单列、各部门接待费用总额控制外,还规定“各单位向上级争取资金较上年增加的,按资金增加部分的一定比例追加招待费支出指标”。

  类似一些地方的做法表明,下级机构既要给上级留下一个“好印象”、又想在上级专项资金中“分一杯羹”,因而在面对接待上级领导这样棘手而又敏感的问题时,会是多么的无奈。

  人们也许要问,某个上级为接待更大的上级,会不会向其下级转嫁负担?如果包干费用不堪接待重负,该由谁来弥补?当“接待上级领导的公务消费标准”难以确定以至于用没有标准取代标准之时,这样的担忧在所难免。

  尤其重要的是,以公务消费改革培植高效、民本的现代行政理念之尝试,如果仍然存在上级下级之分,或者仅凭若干人的自律,这场改革还能够走多远?

  我们既然将公务消费改革看成是“制度反腐”,则此一制度当具有无论上下左右、不分南北西东的普适性。要真正突破“接待上级领导的公务消费标准”难以确定这道障碍,有待于自上而下的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湖南公务消费改革的成败得失,都格外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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