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用《稽查办法》全程监控重大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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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34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娟实习生王昊)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宁夏将在年内出台《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以保证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宁夏自2000年开始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查以来,已经对宁夏扬黄扶贫灌溉工程、农村“六小”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施了稽查,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产生了良好
宁夏从当地财政困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张的实际出发,特别制定了《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办法》详细规定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机构及稽查人员的职责权限,稽查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应当遵守的稽查纪律;明确了综合稽查、专项稽查、联合稽查等稽查工作的方式,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稽查工作的程序;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稽查、委托稽查、专业咨询机构的评估论证、专家学者参与稽查、公民和新闻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机制引入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以增强稽查工作的力度和监督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等。另外,《办法》还对稽查工作的原则、违反《办法》应当承担的责任等问题作了规定。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