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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物权法草案与生活关系密切的十二个方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38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有恒产者有恒心。一件物品应该属于谁?拥有者可怎样处置这件物品?别人侵占了这件物品,拥有者该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会随时遇到。作为民法典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物权法就是一部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律。这部法律草案全文10日向社会发布,它在十二个方面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

  旨在定分止争、物尽其用,鼓励创造财富、积累财富

  进一步落实宪法精神,私人财产获得同等保护

  明确国家所有权由谁行使,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物权保护方式更为全面,三种途径解决物权受损

  明确业主权利,减少物业纠纷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收回,申请续期需提前一年

  征地、拆迁应给予合理补偿,补偿费不得被挪用截留

  农村宅基地可在本集体内转让,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房

  明确担保财产范围,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登记费用不得按面积或价额收取

  领取遗失物应付保管费,善意占有人可以“免责”

  维护特殊人群权利,草案设立居住权新闻背景

  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与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包括能够为人力所控制的电、气、光波、磁波等物。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物的归属关系以及对物的占有、利用而发生的财产关系。制定物权法,对明确产权关系,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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