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吃”我预付房款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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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0:16 今日扬州 | |||||||||
今日扬州网消息:记者昨从物价部门获悉,市价格举报中心今年二季度受理的举报案件内容相对集中,主要是商品房价格、峰谷分时电价、医疗收费、物业管理费用等。 跟以往相比,二季度关于商品住宅房最终交付结算时的利息抵扣问题显得较为突出。相当一部分群众反映,房产公司结清房价时不抵扣购房者的预付房款利息,与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此外,5月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后,消费者咨询、投诉的数量也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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