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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医“对话”宋朝宋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36 法制早报

  v“重证据实”我们向你学习

  □本报记者张有义

  实习记者刘潇潇

  当前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大宋提刑官》继承了以往央视历史剧的风格,主角宋慈的形象,观众褒贬不一。但其中遭到 抨击最多的还那句经典台词:天方夜谭。

  “天方夜谭”一词是出自阿拉伯的同名小说《一千零一夜》。1906年,上海的商务印书馆在“说部丛书”中推出 了伍光建翻译的《天方夜谭》,成为最早的中译单行本。宋代的宋慈怎么会看到这本书,怎么会知道这个词呢?

  但是不管剧中人物“宋提刑”是否“天方夜谭”,历史人物宋慈确是中国的法医之鼻祖。

  宋慈写下的《洗冤集录》出版于宋淳祐七年(124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的法医学著作,比意大利人图纳图 ·菲德利写出的《医生的报告》早了整整350年,《洗冤集录》相继被翻译成朝鲜、日本、英、法、德、俄等多国文字,至 今仍然具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但《大宋提刑官》的播出又让人们对古代法医和现代法医及其技术有了一个重新地认识。

  《洗冤集录》

  部分内容现在仍然沿用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侦查系庄明洁教授1956年开始从事法医工作至今已有近50年,曾经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当 了15年法医、之后担任刑事技术科研所的主任有15年,他一直关注着《大宋提刑官》的剧情。

  宋慈的法医学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而现代的法医学是建立在现代医学、生物学和其它自然科学的基础上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实践中,虽然洗冤录的有些成果已被科学所证实而被吸收进现代法医学之中并继续使用,但大多数内容已 经因过时而不用了。

  《洗冤集录》的贡献在于:它在全世界首先系统地论述了法医学包括的尸检、活检和物证检验等全部三个领域,为法 医学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奠定了基础;第二,它反复强调要重视命案的侦破,重视勘查,重视证据,深入实践,提倡法医 工作者要坚持事实求是等职业道德并为法医办案提供了许多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这些对现在法医的办案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 指导意义;第三,《洗冤集录》在法医鉴定工作的具体内容上有突出的贡献,如对尸斑、尸体腐败等尸体现象的研究,对缢死 、勒死、溺死的鉴定,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致命伤、损伤程度、成伤过程的分析,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的区别,无名尸的 个人识别,特别是对尸骨的检验和命案现场的勘查等都作出了详细具体和可操作的总结和论述。事实上,从宋慈到新中国建立 前几百年间,我国大多数地方的验尸,基本上都是按洗冤录提供的依据来进行的。

  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的周雪良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代法医,参与过大量的法医鉴定活动,他也一直在关注《大宋提 刑官》。他认为,在当时还没有显微镜的病理检查的条件下,宋慈利用肉眼在尸表、现场、物证方面掌握蛛丝马迹的检验方法 还是比较客观和细致的,例如通过检查死者呼吸道内的烟灰痕迹来确定死者真正死因、以及昆虫验尸等等,这些方法今天也还 在应用。

  宋慈

  创立法医昆虫学

  有着百年良好民风的毛竹坞,却横着一具外乡人的尸体。一个年轻美貌的少妇翠姑急急赶到尸棚,捋开死者那条有一 个火烙伤痕的手臂,竟喜泪纵横。因为她知道,死者就是霸占自己多年的恶首。

  何老二散尽家财后,将脖子套进绳索。宋慈率捕头王及时赶到,从吊索上救了何老二一命。宋慈在将军庙前开设法堂 ,公开审案。百余把篾刀摊放在地,苍蝇聚来,却只叮其中一把,而那把杀过人的篾刀上刻着何老二的名字。何老二承认是他 杀了外乡人。宋慈如履其境地将何老二在强敌入室行凶之时,出于本能反抗而侥幸砍倒恶贼的过程推说一番,并当众宣告,何 老二不但杀人无罪,还杀贼有功!因为死者正是七年前从捕头王手上漏网的恶首王鹏。

  对于“苍蝇断案法”,庄明洁教授分析,宋慈利用了苍蝇对血腥和尸臭的灵敏嗅觉以及依赖嗅觉产卵的特殊生理特点 来发现尸体,符合现代法医学分支的“法医昆虫学”,对现代法医学尸体检验仍有借鉴意义,《洗冤集录》创立了应用昆虫学 知识检案的法医学分支学科——法医昆虫学,这比19世纪中后期欧洲诞生的现代法医昆虫学早了大约六百年。

  另外,“蒸骨验尸”也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宋慈通过蒸骨、撑油纸伞挡住可见光来验出死者是被人击中头部死亡的, 从现在法医学的角度来看,这正是利用了红外线的原理,虽然这种方法已经不用了,而是把骨头制成显微镜片来勘验,但当时 宋慈利用紫外线验尸的方法符合现代法医学思想。

  庄洁明认为“火钉入头”的案子,在现代也时有发生。高温能使血管凝结,组织收缩,血液流不出。

  对于人烧死后鉴定的依据是尸体的气管、喉头内有烟灰、皮骨的颜色为桃红色,这种方法现在仍作为基本检验方法在 应用。

  但是,对于剧中的一些情节应当一分为二的看待。比如“银针探喉”用以确定死者是否中毒身亡的方法不科学,要推 翻这个理论很简单,人在吃完鸡蛋之后会在直肠内产生硫化氢,而硫化氢与银质物结合会生成呈黑色的硫化银,这说明中毒与 银针变黑并没有必然的联系;“颅骨藏沙判案”也是错误的,宋慈依据死者颅骨内是否流出泥沙来判断是溺水而亡还是死后被 抛入水中,而在尸体没有白骨化之前,外界的泥沙虽可能会随呼吸、吞咽进入呼吸道、消化道,但无法经过血液循环进入颅骨 。水中含有具有硅酸盐质外壳的硅藻,人落入水中后硅藻被吸入经血管可遍布全身,现代法医学通过颅骨来检验是否溺死,也 只可能检验出含有硅藻而不是泥沙;至于“滴血验亲”就更荒谬,如果用这种方式来辨认血亲就很有可能会造成冤假错案。

  李昌钰:“滴骨辨亲”

  是最早血清检验法

  2005年6月26晚上,国际顶级刑侦专家李昌钰从美国飞抵北京后,会同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乌国庆,就宋慈的 断案手法与该剧主创进行了会谈。

  李昌钰小时就读过宋慈撰写的《洗冤集录》。李昌钰说,宋慈的事迹和断案手法对他影响很大,“他是最早推行‘重 证据实’的人,他提倡办案人员要亲临现场取证研究的做法颇具积极意义。”他在谈及电视剧中宋慈的断案手法时提出,在李 府连环案中使用的“滴骨辨亲法”(将血滴在骨头上,看血是否会渗入骨头)虽然有一定的科学性,但结果不一定准确,因为 人的血型多种多样,难免会有误差。“不过,700年前宋慈就能想到使用此法可谓够先进了,这种方法是现代血清检验法的 萌芽。”

  编剧

  心有忐忑

  对于专家的质疑,《大宋提刑官》的编剧钱林森承认自己的作品有缺陷。他说:“故事的出处完全依据《洗冤集录》 ,宋慈的一些推断手法的确有着明显的缺陷和唯心主义色彩。但为了保持原著的原汁原味,我还是摘取了一些有争议的东西进 来。我也曾忐忑不安过,但想到这是影视剧,要突出娱乐性和可看性,就没有做出修改。”

  宋慈与《洗冤集录》

  《洗冤集录》为宋朝人宋慈(1186-1249)的法医学著作,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宋慈 ,字惠父,南宋建阳(今属福建)人。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等职。嘉熙六年(1 239)升任提点广东刑狱,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

  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 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洗冤集录》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 说”终,共5卷,53条。从目录来看,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宋代关于检验尸伤的法令;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尸体现象 ;各种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伤;锐器损伤;交通事故损伤;高温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尸体发掘等等。

  《洗冤集录》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尸体检验经验之大成的著作。作者在书中开篇即提出不能轻信口供,认为“告状切不 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对疑难案件尤“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他 还提出检验官必须亲临现场、尸格必须由其亲自填写的尸体检验原则。

  该书早在1247年,但其中所取得的科学成就是很多的。举其要者,有如下几个方面:(1)对一些主要的尸体现 象,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2)提出了自缢、勒死、溺死、外物压塞口鼻死四种机械性窒息。(3)对机械性损伤的论 述。书中详细论述了皮下出血的形状、大小与凶器性状的关系以及根据损伤位置判断凶手与被害者的位置关系等。

  但是,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洗冤集录》对某些事物的认识不能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一些死伤征象虽已认识, 但不能正确说明原因。如对脑震荡、脑溢血等急死,以及由于钝器击打造成尸表完整,而内脏器官破裂而死亡的原因未能认识 。关于血迹、精斑、毛发、毒物的化验对尸体检验所起的重要作用也无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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