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涉外案件得到“国民待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40 法制早报 | |||||||||
最高院惟一授权义乌法院“试点”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 □实习记者毛剑平发自义乌、杭州 国际诈骗案件频发
义乌付出巨大代价 6月27日,浙江省义乌市,骄阳似火。 尽管义乌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接待室里的空调温度已经调到最低,45岁的中年妇女何冬香还是不断地冒汗,不时 地用手胡乱擦两下。“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那个约旦骗子能抓到吗?”她焦急地问旁边的经济侦查大队侦查员王立民, 一个瘦瘦高高看上去很是腼腆的小伙子。王立民苦笑了两下,摇摇头,“大姐,耐心等等吧,我们一直会盯着这个案子,一有 消息马上就通知你们,先回去吧!” 何冬香就是义乌市最近“阿勒比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诈骗案”的主要受害人之一。在30多名被骗的经营户中,她损 失最惨,有20多万元人民币的货物被骗。 今年4月份,约旦籍外商阿德南(音)到义乌开办了一家阿勒比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5月份开始,阿德南先后向 市场内的30多名经营户订购总价值约240万元人民币的货物,陆续发往约旦及中东等国家,并由公司招聘来的翻译兼业务 员同各个经营户签订了加工定做合同,支付10%的货款,约定收货后1个月支付剩余货款。但直到6月12日,经营户们都 没有拿到阿德南的剩余货款,也没有看到阿德南的踪影,这才意识到可能受骗了,于是立即报警。义乌经济侦查大队现查实, 阿德南已于6月7日晚23时经上海浦东机场离境,去向不明。王立民说:“这种案件查找货物资金去向,难度很大。由于我 国与其它国家司法合作比较少,一旦外商逃出境外很难侦破案件了,而且出逃的外商在中国基本没有固定资产,即使法院判决 经营户胜诉,也无法执行。” 义乌的洋骗子和义乌的钱一样多,这是记者在义乌各种场合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据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统计,仅2003年义乌市场经营户就被外贸骗子骗走价值1亿多元的商品。2004年经 侦大队共受理经济案件346起,立案216起,打击处理了204人,光追缴赃款赃物价值就达2425.76万元人民币 。 长期以来,义乌市场形成了先赊货后付款的经营方式。打开大门做生意的义乌人,往往对方来一个电话、一张便条, 就把货发出去了。 2004年,“马乐旺事件”成为义乌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洋骗”。在这个案子中损失惨重的龚伟至今说起 来还唏嘘不已。 2004年2月23日,义乌历史上最激烈的商业冲突爆发了,100多人围住位于东方大厦“商通外贸信息服务部 ”,要找公司老板马乐旺要货款,但是为时已晚,公司里只剩下十几个一脸茫然的义乌员工,喜欢中国哲学的叙利亚人马乐旺 已经从中国消失了。 后来根据电脑资料查实,马乐旺从2003年进驻东方大厦后,就陆续从市场上赊走3900万元的货物。经警方查 实,2001年马乐旺未经浙江省外经贸厅审批,也未到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即在义乌设立办事处并开展跨国贸易。 义乌法院审涉外案不易 不仅是诈骗案件,这几年义乌当地国际贸易中的民商事纠纷诉讼也呈几何级数增加。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办公室,新成 立的民三庭(即涉外民商事诉讼庭)庭长李小坚拿出厚厚的一叠卷宗放在记者面前,“看,我们刚刚6月1日起可以受理涉外 涉港澳台的案子,这20多天十几个案子就来了!”李小坚耸耸肩,“我们压力很大呀,全国人民和法院系统都在看我们!好 不容易最高法院才批下来,一定得做得像那么回事。但我们庭的法官都是业务能力很强的,我有信心。” “我们这个法庭成立得不容易啊!”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六层北恻顶头的一间不算豪华的办公室里,刚刚被调 到该涉外庭担任审判员的年轻法官龚益卿则这样感叹。“刚刚把自己的办公室整理干净,还很简陋,他们(指该庭其他法官) 的办公室还没弄好呢,你看,还空着。”龚益卿忙活着整理一个卷宗,“这些涉外案件的开庭可能快了,我得先把以前其他的 案子先结了。” 按照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的规定,涉外经济案件必须由指定的法院管辖。浙江全省 只有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地方的中级法院有资格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尽管涉外经济案件高发,但作为义乌地方法 院却只能干着急,因为当时义乌市人民法院不在“指定”之列。 在义乌本地的管理机构对涉外案件爱莫能助的情况下,义乌的许多经营户、厂家在与境外的个人或公司发生涉外商事 纠纷,需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权利时,不得不跑到杭州等地中级法院打官司。 许多涉外案件因为诉讼过程中应付出的时间、金钱成本过高,原告方实在耗不起而中途撤诉,不了了之。从2002 年开始,义乌市境内的涉外商事纠纷案件一直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统计,2002年—2004年杭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审理的涉外经济案件中,仅原告在义乌市辖区的就有32件。而实际审理过程中,因来回奔波的不便和诉讼的成本太高, 更多的涉外经济案件的当事人中途不得不放弃。2004年3月发生在义乌市的一起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案,具有典型性。当时 ,该案涉及到义乌市的79名经营户,涉案金额439万余元,最终却因诉讼成本过高,没有一位当事人提起诉讼。 由于义乌社会各界要求义乌法院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愿望强烈,2005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 授权指定义乌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发生在义乌市人民法院辖区内争议额 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义乌市人民法院管辖,不再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压力很大啊!”龚益卿坦言,这位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的法官现在是民三庭的骨干,“我天天都在看书,真 的,一点没有骗你。”他介绍说,涉外的案件有它天然的特殊性,跟以前审理国内民事纠纷不同,涉外的案件弄不好就会有国 际外交纠纷,必须特别专业才行。“我前段时间刚上了一个法官培训班,充了下电,还观摩了杭州中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 龚益卿承认,“这类案件随着义乌经济的发展,肯定还会增加,到时候可能任务更重了。” “义乌试点” 是个案还是普遍趋势 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金云平这几天特别忙,成为全国唯一的有资格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基层法院院长,要 采访他的媒体特别多,但都被他一一谢绝。在6月1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他踌躇满志:“在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涉外审判试点, 是上级法院针对区域涉外经济发展的新情况,为公正高效解决日益增多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与时俱进所采取的新对策,是提高 人民法院服务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能力的重大举措,同时对于培育涉外审判资源、方便当事人诉讼也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义乌商人对此几乎也都很满意。 这个“义乌试点”到底是个案还是普遍趋势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维迎对此改革表示赞赏,他表示,任何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都必 须有行政司法领域的改革配套才能顺利推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产业效率并且以不变应万变。 义乌法院的试点改革正是区域司法行政配套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黄金荣更加乐观,他认为,义乌市人民法院的涉外审判试点是我国司法改革尤其是基 层法院审判改革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举动。 但是,也有有关方面对“义乌试点”是否能在全国全面开花表示了怀疑。记者电话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以及政 研室的相关人员,他们均表示,“义乌试点”是非常特殊的一个改革事件,基层法院的审判管辖权限一直以来在司法界有争议 ,特别是涉外案件这一块,最高法院目前的指导性意见是集中指定审理,有条件有需要的可以由基层法院申请,省高院经详细 调研后报最高院审批指定并备案。“义乌市人民法院为什么能进行试点,就是因为在当地发生的涉外案件太多了,从各方面来 说,条件都成熟了,换了全国其他县级市,现在都不好说。”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而且这个试点以 后要不要成为常态,还需要进一步调研。”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多年经办国际贸易纠纷案件的陈志清律师也同意这个看法,他向记者表示,在WTO大背景下, 司法改革固然应该服务于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义乌的试点仅仅只是目前中国的一个生动案例。 “这只是一个试点,我们这里的经验能否在全国其他县市推广现在还不好说,还得看上面的。但是法院改革促进社会 经济良性发展这个宗旨和目标不会变。”在记者马上就要离开义乌的头一天晚上开了一天庭的龚益卿法官特意叮嘱记者,“不 要在媒体上吹我们,等我们把第一个案子办好了你可以再过来看看。”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调研另一个基层法院的涉外案件受理试点。 “义乌试点”能否成为在WTO国际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我国司法改革的又一个催化剂和润滑剂,现在还没有最后的定 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