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律师风云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40 法制早报

  NO.1孔维钊 调查支教明星殷永纯猥亵男童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调查案件:7月6日,中国律师网报道,支教明星殷永纯被证实猥亵男童。

  殷永纯,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义务到安徽义务支教,开办号称“国内第一所慈善学校”的新桥村复兴学校,后白手 起家创办安徽省涡阳县复新学校并任校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接到举报,经协商,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孔维钊 前往当地开展调查取证,经核查殷永纯猥亵男童行为属实。由孔律师分别向该县教育局和公安局发出两封律师函,到目前为止 还没有立案。

  上榜理由:彰显律师社会责任感。

  NO.2汪旭东质疑杨澜捐赠资产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点评案件:就“杨澜决定将其与吴征拥有的‘阳光媒体投资’权益之51%无偿捐赠给社会”一事,7月4日,南京 知识律师事务所汪旭东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质疑,捐赠的提法不很明确。是每年收益的51%还是杨澜夫妇在“阳光媒 体投资”总共拥有51%股份,现在他们要把这股份所带来的所有收益捐赠出来。同时资金到底能不能落实,慈善行为怎样执 行、能否执行,就要看捐赠人自己了,多数无法得到行之有效的监督。

  上榜理由:名人捐赠资产水分大,作秀多于实惠。新闻“轰炸”后,烟消云散。

  NO.3胡凤滨 状告北京机场高速收费不公

  北京安盛律师事务所

  案件:2005年7月5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胡凤滨状告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案。

  从杨林大道入口处进入机场高速路前往机场,到天竺收费站只有300米,却收费10元。他认为,明显是有失公平 的,属于乱收费。

  上榜理由:胡凤滨说:“维权路上,律师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NO.4刘志强VS王洪 向娱乐场所发放安全套

  陕西唐都律师事务所VS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点评案件:2005年7月5日,陕西省预防艾滋病娱乐场所干预工作启动———安全套免费向娱乐、服务场所发放 。

  陕西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强认为:“这是个好事情,是人性化管理的一种方式,是社会的进步,值得肯定和支持 ,大家应从积极的一面来理解这种做法。”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洪则认为,作为行政许可,发放安全套,是否会在某种意义上对性交易这种犯罪行为 变相的鼓励或者默许,这是与我国的法律相悖的。作为政府机关,应严厉打击性交易行为。“这样发放安全套的初衷是好的, 但不可取。”

  上榜理由:律师积极关注涉及法律的敏感问题。

  NO.5李庄 一句闲话夺三命案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代理案件:2005年2月21日凌晨,石家庄裕华区世纪花园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3名受害人死亡。犯罪嫌疑人 高成峰交代的杀人理由只因主动跟那个不认识的女孩(被害人张大玲)搭讪,可那个女孩的回答刺痛了他,伤了他的自尊。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庄律师为被害人张大玲的父亲担任代理人,提起民事赔偿1元,因为高成峰家很穷。

  上榜理由:代理案件特殊。一句闲话竟发生一场三人命案,国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值得关注。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