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银行不愿换零钱 街头涌现职业换钞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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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2:30 南方日报 | |||||||||
日前,福田区振华路某便利店老板陈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的便利店每天都需要大量的零钱周转,但是到银行柜台兑换零钱时,不仅排队时间长,还经常碰到银行工作人员称零钱储备不够无法兑换的情况,给她做生意带来很大不便。 随后,记者走访了深圳几家银行的柜台,发现要到银行兑换稍微多一点的零钱,确实并非易事。不少便利店和报刊亭的老板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很少去银行兑换零钱,因为深圳
到银行换零钱难 记者首先来到交通银行振华路支行,排了近半个小时队后,记者告诉工作人员要兑面值5元、1元的纸币或硬币共500元,柜台工作人员立即表示:换10元20元零钱还可以,要换更多零钱现在柜台无法提供。 随后,记者又来到工商银行红荔支行,要求提供同样的服务,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到银行兑换零钱为何这般难?工商银行深圳某支行一位工作人员私下向记者透露,一般说来,给客户换零钱是一件既费时费力,又没有什么好处的事情,因此,柜台上不愿意专门去准备那么多零钱给顾客换。 “据报道,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深圳多家银行从本月起,到银行兑换零钱要支付‘辅币兑换费’,银行为何不想办法多提供兑换服务呢?”记者问到。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为止,他所在的新沙支行还没有接到工行总部通知收取“辅币兑换费”的通知,也从来没有收过这项费用。 职业换钞人应运而生 那么,许多做小生意的个体户每天需要的大量零钱从何而来呢? “很多顾客到我们这种路边店买东西,主要目的是换零钱,我每天需要的零钱总额都要几百元,根本就没有时间隔三差五地到银行去排队换钱。”一位在福田区振华路开小店的林先生说,他不去银行兑换零钱,主要是嫌麻烦。 林先生说,现在有人专门上门来给振华路这一带的小店子兑换零钱,只要给他一点小费就行了。据林先生介绍,在他刚开店的时候就有人上门问他要不要换零钱,100元换99元,什么面值的都有,有时候着急要零钱了,打个电话就能送过来。 林先生还向记者透露,在华强北附近就有很多职业换钞人,振华路上的小店小铺都是从职业换钞人手上换零钱。他所熟悉的一个职业换钞人已经干了好几年,从开始一个人干到现在全家人都干。 他还告诉记者,有一位职业换钞人就住在附近,但是他从来不让任何人进去他家。“听说他家里放有上百万元的零钱,所以一般不会在他居住的地方见面,怕被偷。” 换来假币一样用 按照林先生提供的号码,记者拨通了一位职业换钞人的电话,称想找他兑换零钱。那男子告诉记者,他不方便和需求者见面,只要告诉他便利店在什么地方、需要换多少钱,他稍后就可以送去。至于收费,“100元收1元,一次性换1000元以上,每1000元收6元就行了。”他说。 “怎么保证你的钱里没有假币呢?”记者问。“放心吧,我的零钱都是从银行兑换来的,不会有假。”他说。 但是小店老板告诉记者,每次职业换钞人那里兑换的零钱,难免会有假钞假币,大概100元中有几元的假币。“据我们了解,他们的零钱并不都是从银行换来的,有的是和公交公司兑换的,而自动投币的公交车每天收到不少假币。” 这些小老板对此现象已习以为常。“为了维持长期的生意,他们给我们的假币每次比率都不多,一般以小额的硬币居多,而且假硬币大家留意少,我们照样能用——真真假假的,都一样了。”林老板告诉记者。 经营的合法性有争议 “职业换钞人”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深圳一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换钞人是以等价的原则给市民兑换零钞,那就无可非议,但他兑换的比率不是等价的,其行为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有关部门有权对换钞人的非法收入进行没收。 深圳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按照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原则,个人自由兑换人民币零钱的行为应该被视为合法,其超出等价兑换以外的利差,可被视为劳务费。“但是,如果是作为一们以赢利为目的生意来做,如果没有营业执照,还是违法的。” 这位律师同时表示,银行不应无视市场上巨大的兑零需求,有关部门简单地对职业兑钞人的非法收入进行没收,也不会从根本上杜绝这一地下职业的衍生,应该加强服务意识,推进交易的便捷化。(佘慧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