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这本《冤假错案集》编得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4:25 新民晚报

  近些年来,公款出书愈演愈烈,为社会所诟病。但是,同样是公款出书,安徽省检察院正在编辑并将于近期下发的《冤假错案集》却是件大好事,编得好。

  据说,这本书中收录了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已经披露的10个典型冤假错案案例,除了胥敬祥“抢劫、盗窃案”、佘祥林“杀妻案”和王树红“强奸杀人案”外,还有河北承德陈国清“抢劫案”、唐山李久明“故意杀人案”、河南省安阳县秦艳红“强奸案”等等。

  上述冤假错案虽然在细节、过程等方面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但之所以能够产生,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因为有关人员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造成的;违背了一切从事实出发,“疑罪从无”等基本理念。这些冤假错案的发生,给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真相大白后,也严重损害了广大干警的社会形象,国家的财产也蒙受了一定的损失。把这些错案集中编在一起,通过让干警重温这些典型案例,增强干警办案的质量意识,以防止错案的再次发生。

  现代社会资讯发达,好事会出远门,坏事更会立马传千里。但对待别人的“坏事”,历来都有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一种是举一反三,对照“坏事”,消灭隐患。另一种则是幸灾乐祸,隔岸观火,总以为它们离自己很遥远。但“坏事”往往会盯上这些毫无准备之人。试看,前不久黑龙江那么多孩子被洪水吞没,原来是因为校舍太低。当地领导因此吃了“官司”,丢了官职。如果某个地方领导不从中汲取教训,搬迁低洼处的学校,再次酿出人命案,下次被摘掉“乌纱帽”的就可能是他了。

  生活中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从教训中学到的知识可能会更多。一个血的教训,能够让人记一辈子。经验不说忘不了。教训不提或者有意无意地回避,就有可能重蹈覆辙。古人说:“君子不二过”。有教养的人,不应该重复自己犯过的错,也应该从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广州日报(闻过)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