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游泳,别把衣物放在海滩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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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4:2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每周治安提示本报讯(记者蒋怡丹)游泳的好季节开始了,海滩上游人也更多了。一些游客或本地市民下海之后,随身带的东西就放在岸上自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结果经常被“不速之客”顺手带走。近日,一位市民拎着一双鞋送到鼓浪屿派出所,说是在海滩上捡到的,可能是谁忘记拿了。等民警带着他回到捡鞋的地方,发现这双鞋的失主正在到处找鞋。原来,他把鞋脱在岸上后下水游泳,没想到鞋被人拿走了。东西被好心市民捡走还算好的,民警说,鼓浪屿是旅游景点,有不少捡垃圾的整天在这里游荡,别以为只是几件旧衣服旧鞋子
警方点评: 现在游泳的人多了,本地市民比较有经验,而且相对来说也比较方便,带的东西寄在岛上的朋友家或放在寄存处。但有些外来打工人员利用休息天来玩,他们带的东西不多,不愿意放在寄存处,有时就随便往海滩上一放就下水了,等到被人捡走了才知道麻烦。提醒上岛游玩的游客,如果几个人结伴来,可以根据当天活动的内容,如带的东西用不上的,可以集中存放在码头的服务点。这里有自助式的寄存柜,按柜子的大小投币2-3元即可。如果是准备下海游泳的,在各处海滨浴场也都有寄存处。另外,游人多的地方,扒手也相对较集中,市民群众在沙滩、草地上休息时,手机、钱包等物要保管好,不要一时睡着了被扒手偷走。(鼓浪屿派出所徐巧蓉)(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