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动打击商标侵权 移送商标犯罪嫌疑人88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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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4:28 法制晚报 | |||||||||
“去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71件,比2003年增加了51.66%;其中查处涉及外国注册商标案件5401件,比2003年增加了158%。这从另一方面表现出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我们负责的态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我国主动打击商标侵权
在会上有国外媒体提到,有外国政府指责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够,对此,李东生强调说:“我们还想说明一点,绝大部分的涉外商标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动查处的。商标作为私权,在全世界,只要举报了就有人受理,但由政府部门主动、无偿去协助查处,这种做法在世界其他地方并不多见。” 积极配合打击音像盗版 美国全球广播新闻社的记者提问:“有人说卖盗版CD和DVD的太多,中国的执法部门难以处理,这是真的吗?第二,是不是中国政府有其他的考虑,比如说盗版的销售可以提供就业的机会什么的?” 李东生回答说:“关于DVD盗版问题,这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主管的是国家版权局。但是,在执法的时候,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积极的配合。第二,保护知识产权是我们中国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并不是要做给什么人看的,中国政府有其他考虑的说法是完全不对的。” “两高”解释降低门槛 李东生说:“去年年底‘两高’出台司法解释降低了商标类犯罪的定罪门槛。比方说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伪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等起刑的标准,原来的非法经营数额是20万元和10万元,现在都降低为5万元,违法所得数额原来是5万元才能移交,现在降为3万元。今年上半年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76件,是去年的3.6倍。而移送的商标犯罪嫌疑人88人,是去年的2.3倍。这就说明‘两高’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确实加大了对商标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文/记者袁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