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为诱饵专偷嫖客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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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5:4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韩宇)趁嫖客脱下衣服,由事先埋伏好的同伙盗窃嫖客身上现金。近日,专偷嫖客的王勇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至1000元不等。 王勇等3人都是湖南益阳人。自2004年9月18日至11月4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王勇等人预谋先由卖淫女将被害人带到事先租好的房屋内,在被害人脱下衣服准备嫖娼时,王勇等
网络编辑:赵志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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