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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7月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6:07 深圳晚报

  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7月起执行

  特区内外污水处理收费综合水平统一调至1.05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实行三阶梯收费

  特种行业按高标准2.00元/立方米收取

  本报记者陈莉实习生徐卓君通讯员邱文刘诚辉报道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终于出台了。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召开价格听证会和实施价格成本监审,并经市政府四届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新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于7月起执行,调整后我市特区内外污水处理收费综合水平统一为1.05元/立方米,分别比原来提高79.7%(特区内原约为0.585元/立方米)、209%(特区外原为0.34元/立方米)。

  据介绍,新标准中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将实行三阶梯收费,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含22立方米)、23~30立方米部分(含30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或集体户每人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6~7立方米部分(含7立方米)、8立方米以上(含8立方米),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提至0.90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1.10元/立方米。

  同时,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类别也由原先的四类污水增加到五类污水,增加了特种行业类污水(指洗车、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用水)。根据我市的产业政策和不同类别用水户污水对环境影响以及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对不同类别用水按不同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为促进特种行业节约用水,对特种行业类用水的征收标准起点较高,提到2.00元/立方米。此外,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类污水提至1.10元/立方米;工业类污水提至1.05元/立方米;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类污水提至1.20元/立方米。

  据了解,污水处理费将由财政部门设立专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

  作者:记者陈莉实习生徐卓君通讯员邱文刘诚辉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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