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实行“防消合一”新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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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20:30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7月11日电(记者李永文)从7月11日开始,重庆消防部队一直沿用的“消防支队管灭火、消防处管防火”的体制,改变为按行政区划组建公安消防支队的“防消合一”新体制。据悉,此举实现了防火灭火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有利于提高防火灭火效率。 据介绍,1997年重庆市消防总队成立以来,一直沿用“消防支队管中队、抓灭火;消防处管单位、抓防火”体制,这种防火、灭火职能分离的体制不利于防火灭火效率的提高
目前,根据“防消合一”体制要求,重庆市消防总队已经撤消了各区公安(分)局消防处、原总队7个支队、水上公安分局消防处和总队特勤大队,同时在各区组建了消防支队。(完)(责任编辑:余申芳) | |||||||||